文章详情

茶礼仪网专注茶道礼仪,弘扬茶道文化。传播茶叶知识、茶道、茶艺、品茶、泡法知识。
您所在的位置:茶叶网>绿茶>西湖龙井>西湖龙井产地>都说西湖龙井,龙井茶产地只在西湖吗?

都说西湖龙井,龙井茶产地只在西湖吗?

2019-06-24 访问量: 15 茶礼仪网

龙井是中国十大茶叶之一,受到人们的喜爱,三名巧合,四绝俱佳。龙井是地名、泉名,也是茶名;而龙井如此出名,也正是因其“色绿、香郁、味甘、形美”的四绝。其中,龙井茶最为出名的便是与西湖齐名的“西湖龙井”了。那除去西湖龙井,还有哪些龙井呢?按照龙井茶产地划分的吗?

都说西湖龙井,龙井茶产地只在西湖吗?

龙井茶产于浙江西湖的狮峰、翁家山、虎跑、梅家坞、云栖、灵隐一带的群山之中,有着一级和二级的等级之分。一级产区是在传统的狮(峰)、龙(井)、云(栖)、虎(跑)、梅(家坞)”五大核心产区;二级产区则是除去一级产区之外的龙井茶。这“狮”字号就是龙井狮峰一带所产,“龙”字号为龙井、翁家山一带所产,“云”字号是云栖、五云山一带所产,“虎”字号为虎跑一带所产,“梅”字号为梅家坞一带。这一带的群山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漫射。土壤微酸,土层深厚,排水性好。林木茂盛,溪润常流。年平均气温16℃,年降水量在1500毫米左右,优越的自然条件,有利于茶树的生长发育,茶芽不停萌发,采摘时间长,全年可采30批左右,几乎是茶叶中采摘次数最多的。

龙井茶产地的这五大核心产区因地域的略微差异,在口感滋味上还是有些许不同的。所以,在选购龙井时,一定要根据试泡的感觉来看哦!

有用+10
分享

西湖龙井咨询介绍

  中国的茶文化源远流长,从古代起就有了饮茶的习惯,到今天,中国的茶道已经发展的世界闻名。中国人爱喝茶也是有原因的。中国产出的茶叶有很多都远销海外,可以看出中国的茶叶的品质是极好的。说起茶叶,那就不得不提人人都知道的一种茶,西湖龙井。下面我们就来进行一下西湖龙井咨询。

  很多人都想进行一次西湖龙井咨询。西湖龙井茶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因产于浙江杭州市西湖“龙井”而得名。它以色绿、香郁、味甘、形美“四绝”,闻名于世外。西湖既是游览胜地,又是茶叶的主要产区。这里产茶已有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唐代陆羽著的《茶经》中已有“杭州钱塘天竺,灵隐二寺产茶”的记载。到了宋朝,宝云山出产的宝云茶、下天竺香林洞出产的香林茶和上天竺白云峰出产的白云茶,都被列为“贡茶”。

西湖龙井咨询

  西湖龙井茶产地遍及西湖周围的群山,其中又以狮峰、龙井所产的茶叶品质最佳。这里峰峦起伏,溪流涓涓,林木葱郁,气候怡人;四季分明、雨量均匀,特别在春茶期间经常细雨蒙蒙,漫山遍野云雾缭绕,营造出茶树生长发育特别需要的“天时地利”。以上就是西湖龙井咨询的结果了。

  中国是个产茶的大国,很多中国人都爱喝茶。尤其是西湖龙井,西湖龙井能成为中国十大名茶之首,不仅是由于它是国家领导人会面时饮用的茶,还是因为它独特醇厚的口感。如果你也想进行一次西湖龙井咨询,小编就推荐你去找饮茶大家去了解一下,相信你会了解更多。

广州一商户销售“西湖龙井”被判罚款4万元

  日前,广东一商户因销售被控侵权商品,被判罚4万元。据悉,原告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系核定使用于第30类“茶叶”商品的第9129815号“西湖龙井”文字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作为主体,负责该商标的注册和后续监管工作;其制定了《“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使用申请程序、被许可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的管理及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商标于2012年5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13年6月3日,原告在被告陈某个体经营的商铺内,公证购买得“西湖龙井”茶一盒,金额1035元。原告向陈某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并联系赔偿善后事宜未果后,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某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被告陈某抗辩称其茶叶来自正宗的杭州西湖区龙井村茶农,可鉴定茶叶的品质证实,且茶农配送时有防伪标识,但在原告公证购买时受误导将茶装在尚未贴上防伪标识而印有西湖龙井字样的礼品盒出售,其具有合法来源,不知道西湖龙井文字已被注册。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西湖龙井茶协会作为第9129815号“西湖龙井”文字商标的注册人,依法享有该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茶叶,处于有效期内,依法应当受法律保护。依据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2013)粤广海珠第15511号公证书,可认定陈某实施了所指控的销售行为,陈某亦确认销售了被控侵权茶叶,故对陈某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事实予以确认。公证封存的被控侵权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注有“西湖龍井”字样,与第9129815号“西湖龙井”文字商标进行对比,两者的文字内容、读音均一致,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两者构成近似,属于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情形,故涉案茶叶是侵害西湖龙井茶协会涉案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法院认为,关于被告陈某称所售茶叶具有合法来源,其并不知道所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故依法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辩称,因“西湖龙井”商标于2012年5月被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且“西湖龙井”茶类商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并被相关公众所熟知,陈某虽然提交了西湖茶农的证词及防伪标签等证据,但该些证据并不能证实涉案商品具有合法来源,故对该抗辩意见,不予采纳。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西湖龙井茶协会享有的涉案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以及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程度、陈某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再结合西湖龙井茶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维权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陈某的侵权赔偿数额为4万元(含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

 

  一审法院判决后,陈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具备合法来源,可以鉴定公证封存茶叶是否真正来自于西湖龙井,请求改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西湖龙井”商标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该商标核准注册时已依照流程向社会公众公开了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依照该规则,凡使用“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须经申请,获得审核批准后方被许可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领用数量以西湖龙井茶茶农用防伪标识等重量调换。被告陈某作为专业主营批发、零售茶的广州某茶行经营者,应当对此具有更高的了解,其称“西湖龙井”是通用茶名、不知道西湖龙井茶协会将此茶名注册成商标的依据不足。由于“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具有一定的使用规则,既然陈某称茶叶来源于西湖乡龙井村的董某,董某也出具证词能证实广州某茶行每年在其家进茶8斤左右,陈某应当知道茶农会将等重量的茶农标随茶叶一并交付,其也应在转售这些茶叶时按照同样的规则贴上相应的防伪标识,否则,普通消费者仅凭销售者一言之词并不足以判断该茶叶来源的真实性。经审理,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西湖龙井怎么泡才好喝

西湖龙井茶的泡法和水很有关系,西湖泉水众多,有玉泉、龙井泉、虎跑泉和狮峰泉等,水质以虎跑最优。一般选用无色透明、晶莹剔透的玻璃杯,或青花白瓷茶盏。每杯撮上3克茶叶,加水至茶杯或茶碗的1/5---1/4。水温则掌握在80℃左右,让茶叶吸收温热和水湿,以助舒张。水温过高,嫩芽叶会产生泡熟味;水温太低,则香气、滋味透发不出来。

好茶是泡出来的。想要泡一杯好的西湖龙井,从茶具的选择、水温、茶叶的用量、具体的冲泡方式,可谓步步考究。

泡西湖龙井茶具选择:

讲究的茶客,喝在泡之后,泡茶总是重于喝茶。泡,玩味的是乐趣,对茶具的选择常常格外挑剔。西湖龙井虽为“绿茶皇后”,身富盛名,却不自恃矜贵,茶具上并不挑剔。

玻璃杯—最佳

西湖龙井素来色翠、形美,因而用透明玻璃杯冲泡最佳。透过玻璃杯,茶叶遇水次第展开,金钉林立,叶叶鲜活,是茶客口常说的“绿茶舞”。而看茶叶袅袅,更是一种享受。

盖碗—次选

除却玻璃杯,白瓷盖碗也是冲泡西湖龙井的理想茶具。一白一翠,映衬之下,龙井形色更让茶客动容。而盖碗易聚香,更易汇聚西湖龙井的原始香味。

西湖龙井茶叶用量:

西湖龙井在茶叶用量上并不严苛,往往视茶客口味而定。小清新量小,老茶客嗜浓。而如果你初尝西湖龙井,可以多吃尝试,寻找最合口味的茶叶用量。

茶与水的比例在1:50至1:60之间。一杯如果放3G的西湖龙井,水的比例在150ML-200ML为佳。

如喜欢更为醇厚的西湖龙井,可以多放茶叶。

泡西湖龙井水温选择:

每一种都有最适宜它的温度。西湖龙井为不发酵茶,虽经炒制,仍旧叶嫩,并不适宜用100℃的水温冲泡,茶叶易烂,易散香,也极容易出苦涩味。

冲泡西湖龙井最佳的水温在80℃-85℃之间。

如果温度不好把握,可以将沸水倒入公道杯中,待到沸水稍稍冷却之后再冲泡西湖龙井。

西湖龙井投放方式:

龙井的冲泡方式有三种:

上投法

上投法即先注水,再放茶叶。这种投放方式宜用透明玻璃杯,更方便茶客欣赏西湖龙井。

待茶叶慢慢下沉至杯底,绿色渐次晕染在水中,翠绿成朵,就可饮用。

中投法

同上投法一样,中投法也宜用玻璃杯。先将热水注入玻璃杯三分之一的位置,再放入茶叶。待到茶叶在杯中舒展开来,再放热水。

下投法

这种冲泡方式宜用盖碗,先放茶叶,再放少量的水,然后轻轻晃动盖碗,俗称“摇香”。待茶叶在杯中完全浸润,充分展开,再次注入热水冲泡。

绿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