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有关贸易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对地理标志的定义为:地理标志是鉴别原产于一成员国领土或该领土的一个地区或一地点的产品的标志,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决定于其原产地。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主要用于鉴别某一产品的产地,即是该产品的产地标志。地理标志也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类型
1.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2.原材料来自本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基本特征
地域性 地理标志的地域性尤显得更为强烈,因为地理标志不仅存在国家对其实施保护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样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来源地的生产者才能使用该地理标志。
集团性 地理标志可由商品来源地所有的企业、个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产的商品达到了地理标志所代表的产品的品质。
独特性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标记与一定的地理区域相联系,其主要的功能就在于使消费者能区分来源于某地区的商品与来源于其它地区的同种商品。
·地理标志产品申请要素
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天然物种等。
人文因素 人文因素是指原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配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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