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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把节的来历

2020-08-20 访问量: 11 茶礼仪网

火把节的来历

火把节的来历

关于火把节的来历传说,真不知有多少。有的载于史册;有的经民间文学工作者作了整理载于报刊;有的为大家喜爱而流传;有的却只得到一个地方或一个支系的认可。火把节的来历故事附会了历史事件或生活事件,各有说法,不尽相同。它虽不是火把节的来历真实情况,却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而阐释,这个中心便是彝族人民极为崇拜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的火。
首先从彝族居住的地理环境来看。彝族主要分布于金沙江两岸的凉山、乌蒙山、哀牢山等高寒山区。比较而言,彝族对火的依赖比其他民族更强。火是人们照明取暖熟化食物的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在生产上,用火将埋藏在地中的树枝树叶堆引燃,使其燃烧,使土地肥沃。人们生产生活都离不开火,由于彝族人民对火的依赖性强,在意识形态上,火对彝族的影响也就更大些。
其次从彝族的原始宗教活动仪式来看火把节的由来,每次的原始宗教活动都是以在屋内或门外燃火堆,借以呼唤火神为开始。凉山彝族把开始的“燃火堆”叫“木谷此”,意为“燃火烟”。一般人们在野外跌倒摔伤,就认为人的魂灵有可能被吓跑,所以就在野外跌倒处燃上一堆火以招魂附体。人们经过一些沼泽地后身上出现皮肤病状时也要在原地燃上一堆火以驱赶身上所附的皮肤病鬼,等等。火在彝族原始宗教活动意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以致通常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处显示出敬火的意识。
再次从彝族的社会生活习俗中来看。每家在进人新房前都须先烧红一块石头,再摘一些苦篙苗装进瓜瓢里,放进少许水,把烧红的石头丢进瓢中,再围绕屋内四角以示驱祛所有污秽,然后主人才全部进人屋内。凉山彝族谚语说“所吃的都要见火”,一般从屋外拿回家的畜肉或兽肉,进屋前都必须在门外燃小堆火,将拿回的畜兽肉在火上熏后才能进屋,以示驱秽。新媳妇进屋前也在门口燃小堆火使其从上面跨过才能进屋,也是以示驱秽。
火把节的来历,虽然民间传说不少,但其真正的来源乃是彝族先民对火的崇拜。
也有人说火把节来源于星回节。可以说火把节与星回节无关。关于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详细讨论,兹不赘述。
段注《说文》:“火,娓也。娓,各本作缀。今正。下文日娓,火也。为转注。南方之行,炎而上。与木曰东方之行,金曰西行,水曰北方之行,相俪成文。象形。大其下,锐其上。呼果切。古音在十五部。凡火之属皆从火。” 段注《说文》:“炎,火光上也。洪范曰:火曰炎上。其本义也。云汉传曰:炎炎,热气也。大田传日:炎,火盛阳也。皆引申之义也。从重火。会意,于廉切,八部。凡炎之属皆从炎。”
古汉语说:“人火曰火,天火日灾。”(《左传》)认为火分为两种:一种是人工的火,一种是自然的火。所谓“人火”就是人所用之火;所谓“天火”,就是自然之火,这种火容易造成火灾,故称之为“灾”。
“火”之读音,彝语读音一致,傈僳语与彝语读音一致,其它藏缅语与汉语有相近或相同之处,与彝语读音则远一些。
从彝语对“火”之读音相当一致的情况来看,彝族先民至少对“火”之现象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和读音以后才逐步分迁到各地去居住的。所谓对“火”之现象有比较统一的认识,这里指的是对火的崇拜心理和一系列的火文化现象。
凉山彝语火把节“都再”之称谓的“再”是什么意思呢?
过去很多专家学者只是从一些“再”的相关读音去解释这个词的意思。例如“再”义项之一为“赔”。有的人就把火把节“都再”之“再”解释为“赔”。也有人把“都”解释为“凑集”之意,这显然是错误的解释,其实,这都是一种误会。
“再”凉山彝语读音tse33,其意为“祭”。笔者过去曾怀疑有些人的“赔”之说法,就是从词义搭配和语义学角度来看,“火赔”之说法不能成立,再从民俗学和民族学角度来看,彝族普遍过火把节是一种火祟拜文化现象,它也是一种原始宗教信仰的反映。所以,通过笔者反复琢磨研究后发现该词即为“祭”之古读音。
我们再从民俗学角度来看火把节的来历,凉山彝族在火把节之夜,男女老少都手举燃烧着的火把从家里出发到田边地角,挥舞火把以示驱灾祈福,口中都念道:
祭啊祭,土司用大骟牛来祭,富人用大骟羊来祭,穷人用鸡来祭,光棍用蛋来祭,寡妇用荞把辣子汤来祭。
tse33如果把它译成“赔”的话,就根本不合原意,过去有人将其译成“过”,勉勉强强,但也不是其本意。应该说“祭”才是其本意。例如有些介绍火把节的书或文中把“土司要用骟牛来祭”翻译为“土司要用牛来赔”,“富人要用骟羊来祭”翻译为“富人要用骟羊来赔”,“穷人要用鸡来祭”译成“穷人要用鸡来赔”,“寡妇要用荞把辣子汤来祭”译成“寡妇要用一碗蘸水来赔”,“光棍要用鸡蛋来祭”,译成“光棍要用鸡蛋来赔”。上述彝族火把节“都再”译成汉语就是“祭火”。
谈到彝族火把节的来历问题,虽然民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故事,然而我们从这些故事的比较研究中发现,一是各地流传的传说故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不但人物、地名不一样,故事情节不一样,社会背景也不一样。例如四川凉山认为火把节源于奴隶社会时期,甚至把火把节的由来具体成源于布拖“赤黑起义”,该事件发生在本世纪20年代。云南部分地区则将火把节的来历时间描述成南诏时期或封建领主制社会时期;二是很多故事都赋予广大民众一定的反压迫反剥削的意识,具有了一定的时代精神,可见它们不是火把节的来历真正来源故事,显然是后期人们根据民众的意愿附会创作的。这些火把节的传说故事虽然都很有地方特色,很有民俗学参考价值和趣味,但不能作为彝族火把节的来历的根据。
古人早已认为种种传说并非火把节的来历,“皆属臆说”。游国恩先生1942年着(火把节考),文中认为火把节的来历与传说无关,而是来历于“原始人田猎之事”。一些同志因各族火把节中烧虫灭害、祈求年丰、逐疫送穷等习俗进而论证火把节是出于功利由习俗演化为节日的。
彝族火把节的来历,追溯其根源就是来自于彝族先民对火的原始崇拜。
彝族对火的崇拜行为除了火把节外,还有一系列的拜火习俗,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火葬。彝族自古以来行火葬。认为人经过火化后,灵魂就会随着烟气升天,进人另一个灵魂世界。在彝族人的心目中存在着两个世界,即尘世和天堂。天堂是人死后回到祖先那里如同现实世界一样的地方,如果不行火葬其灵魂就不能升天了,就要在现实世界变成鬼怪,一方面会来害人,一方面自身也永不安宁。但是火葬要排除非正常死亡者,如患麻疯病而死的人和夭折的婴儿,这是因为麻疯病属不治之症,如果火葬,死者灵魂就会随烟气升人天堂,疾病就会传染他人,所以患麻疯病而死的人必须挖地三层土葬深埋之。婴儿出世不久夭折者实行土葬的原因是,其不能算尘世一员,不识人间烟火,死后天堂里没有他们的位置,因此禁止火葬。
说起火葬,过去普遍的说法认为这种文化习俗始于古印度的佛教,魏晋时才随佛教的传人传到中国。例如(辞海)、(辞源)均持这种观点。
实际上,我国早在远古时期就已行火葬,近年来我国考古工作者已从东北、西北部分地区发掘出大量的物证,证实我国古代火葬习俗源于原始社会末期,而且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文献中就有较为详细的火葬文化习俗记载。
这些记载说明古代氏羌人地区的火葬习俗。
火葬之俗真正推广到我国古代广大地区是唐末时期,到宋代则流行火葬的地区更广。《宋史·礼志》:“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
根据汉文史志记载得知,始于原始社会末期,行于秦汉,盛于宋元的火葬,由于儒家观念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火葬对于中原封建王朝的这种伦理观来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也不合封建王朝之厚葬之法,故不断受到封建统治者的禁止,终于在明清之际衰落下来。例如明代公布禁止火葬的法令,(大明律·礼律)规定:“其从尊长遗言将尸烧化及弃置水中者杖一百”。清代继承了明代的这条法令。清道光年间任大定知府的黄宅中在《谕民二十条》中规定“夷民恶俗,有焚骸火葬之事,屡经前府出示严禁,如敢再犯,从重治罪。(又见(大定县志·艺文志》)”据记载,封建统治者就要不要火葬问题发生过激烈地争论,最终还是禁火葬行土葬派占了上风,认为土葬才符合儒家厚葬的观念。
彝族与氏羌系统民族文化有渊源关系,其火葬习俗正是反映了氏羌人死后火葬的文化习俗。
考古资料表明,火葬习俗其年代可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甘肃监眺寺洼山的石器时代遗址里,发现一个灰色大陶罐,里面装有焚化后的人类骨灰,这可能是最早的火葬例证。而甘肃正是氏羌聚居之地区。
历史上,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实行过火葬。
四川茂坟羌族自治县羌族的火葬方法是在人死后三天进行火化,火化前须请端公诵咒,抬棺至火葬场,连棺木一起火化。火化后,骨灰埋在地下或封于崖穴。改土归流前的纳西族盛行火葬。(光绪丽江府志稿):“土人亲死,既人棺,夜用土巫名刀巴者,杀牛羊致祭。亲戚男女毕集,以醉为哀,次日送郊外火化……不拾遗骨,至每年十一月初旬,凡死人之家,始诣烧所,拾灰烬余物,裹以松枝痉之……名曰骨葬。”拉枯族人死后,双手搭胸,白布裹身,于山梁火化,骨灰葬于地下,基诺族将恶死者进行火葬,认为这样可以使其灵魂不能害人。
火葬在彝语支民族中至今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保留。特别是明清以来受到棺葬之风的影响而行土葬者多。有的纯粹火葬;有的与棺葬相结合;有的焚尸后将骨灰藏于山洞;有的将骨灰埋人土中为墓。
氏羌族群民族的火葬至今在彝族中仍完整保留,有着丰富的内容,形成了一套原始宗教观念和仪式。
彝族自古以来实行火葬。唐朝樊绰(蛮书)卷八,蛮夷风俗条曰:“西龚及白蛮死后,三日内埋殡,依汉法为暮,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葬,凡死后三日焚尸,其余灰烬掩以土壤,惟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函盛之,涤藏别室,四时将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焚尸藏耳是唐代南诏地区彝族丧葬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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