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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茶商标今后不得随意冠名

2021-01-05 访问量: 49 茶礼仪网
“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标志着龙井茶这一有着1200多年历史的文化遗产和历史品牌从此以后得到了国家法律的正式保护。”在日前召开的龙井茶暨浙江省茶叶品牌发展与保护会议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作了上述表示。

郑宇民说,浙江工商局今年要展开对假冒龙井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权,以切实加强对龙井茶这一特殊历史品牌的管理与保护。

从1997年的开始考虑申请,到2006年8月的正式启动,龙井茶十年磨一剑,终于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也标志着,今后只有在西湖、钱塘、越州三个浙江主产区的18个市(县)培植生产的龙井茶才能以此冠名。

龙井茶被誉为绿茶中的极品,以其品质超群、文化底蕴深厚、历史内涵丰富等特点,传承千年,享誉海内外。

但近年来,龙井茶被假冒、仿制情况日趋严重,品牌随意使用、不规范使用现象突出,浙江曾有50多个县(市)生产的茶叶都称为“龙井茶”。云、贵、皖、闽、赣等地也大量加工销售仿冒龙井茶,相继出现了“云南龙井”“贵州龙井”“四川龙井”“安徽龙井”“福建龙井”“江西龙井”等。

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地域限制被打破,将会严重损害龙井茶的声誉以及消费者和茶农的利益。因为龙井茶之所以成为龙井茶,除了品种和工艺,还和当地的地理环境有重要关系,例如土壤、温度、湿度这些小气候造就了茶叶的独特品质,所以别的地方的茶叶就不能称之为龙井茶。(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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